“百達翡麗、歐米茄、勞力士等名表在直播間‘秒殺價’只要數百元,你心動了嗎?”近期,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分局偵破一起網絡直播帶貨售假案,犯罪嫌疑人通過直播銷售各類假冒名表,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。
眼下,隨著網絡直播的興起,直播帶貨也隨之應運而生。一些主播為了達到宣傳、售賣商品的目的,往往會通過推出“秒殺價”“搶購價”“限量價”等方式進行促銷活動,既推銷了商品,又提升了主播的熱度,同時又讓消費者買到了價格優惠的商品,可謂是一舉多贏。
但現實中,一些無良主播竟然“直播售假”,不是售賣“三無”產品,就是推銷假冒偽劣產品,這既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,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??梢哉f,“直播售假”不僅涉嫌消費欺詐,而且也涉嫌違法違規。
因此,筆者以為,對“直播售假”行為必須露頭就打。首先,平臺要“出拳”。相關平臺應制定合理的自治規則,對于誠信、守法售貨的主播要進行正向激勵,而對于“直播售假”的主播則要進行反向懲罰,或整頓,或禁播,倒逼其誠信賣貨、守法賣貨。
其次,監管要“出拳”。市場監管、消保委等監管部門要對“直播帶貨”行為進行全方位、全鏈條的嚴監管、嚴督查,絕不允許“直播售假”行為的發生。一旦發現存有“直播售假”行為,就要依法依規進行嚴懲重處,并向社會公開曝光。
其三,法律要“出拳”。一方面,司法部門應盡快立法完善網絡直播行為,通過立法的方式讓“直播售假”違法失序行為及時被規制。另一方面,相關執法部門對“直播售假”行為要采取“零容忍”的態度,發現一起查處一起,不妨通過“開罰單”、列入“黑名單”“從業禁止”、追究“法律責任”等處罰手段,讓其既付出“經濟代價”,又付出“禁業代價”,更付出“法律代價”。
此外,消費者也要“出拳”。消費者一旦遭遇“直播售假”,就應積極大膽地通過投訴舉報的方式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,切忌“裝啞巴”,自認倒霉,而助長無良主播的“直播售假”行為。
相信,只要平臺、監管、法律,包括消費者,四方形成合力,共同出拳,就一定能有效打擊“直播售假”行為,從而給廣大消費者營造一個真實、健康、規范的網絡直播賣貨環境。